按照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要求,我校开展了2022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我校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如下:
拟录取单位 |
报考层次 |
考生编号 |
姓名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外语基础成绩 |
专业科目一成绩 |
专业科目二成绩 |
综合面试成绩 |
总成绩 |
法学院 |
博士 |
118462022000001 |
陳振中 |
民商法学 |
全日制 |
92 |
75 |
72 |
78.2 |
78.93 |
高级翻译学院 |
硕士 |
118462022000002 |
杨思泓 |
英语笔译 |
全日制 |
70 |
105 |
103 |
71.2 |
70.18 |
公示时间:2022年4月27日—5月13日
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电话、书面或电子邮件向学校反映,反映情况时应实名,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下载网址:https://yz.gdufs.edu.cn/info/1026/3017.htm,或用医院的体检表)扫描于公示期间发至招生单位邮箱(纸质体检表入学后交招生单位核查,联系方式见:https://yz.gdufs.edu.cn/info/1014/3058.htm),因疫情等原因不能及时体检,可先向招生单位如实提交说明,并承诺在可以体检后尽早完成体检,防止因体检不合格给后续录取带来不利影响。如无特殊原因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咨询方式: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联系电话:020-36207044,020-36773606
邮箱:yanjiusheng@gdufs.edu.cn
申诉方式: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20-36207065
其他事项:
1.关于录取通知书获取方式:我校预计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请拟录取考生与报考学院联系,获取录取通知书。
2.目前公布的结果为拟录取,拟录取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或体检结果不合格,将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录取名单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及教育部录取审查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院(部)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