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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11-22 点击量: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较为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研究方面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

(一)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包含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人数,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人数为准,可能会有调整。

(二)专业学位博士翻译(055100)拟招生5人、专业学位博士法律(035100)拟招生5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人数为准,可能会有调整。

(三)学制及学习方式

所有专业学制4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三、招生方式与相关要求

2025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两种:即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

为让考生及时了解我校博士生的各类招生信息,学校实行分时分类报名录取,即先进行硕博连读的报名与考试,再开展“申请—考核”制的报名工作。请考生仔细查看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的备注信息,避免错报,因错报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两种招考方式的具体通知要求,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gdufs.edu.cn/index.htm)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

(一)硕博连读

1.招生对象

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学博专业均可开展硕博连读工作,申请人硕士阶段所学专业与申请博士专业应在同一一级学科,且只接收我校在读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申请。

2.申请人提交材料清单

(1)有本人签名且申请人的硕士生导师已签署同意推荐意见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2)拟报考的意向博士生导师书面同意意见。

(3)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

(4)两名校内外相关专业的教授,或具有相当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推荐信。

(5)申请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包括申请人的学术背景、已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和攻读博士学位学习阶段的研究计划。

(6)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7)硕士期间公开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以及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3.材料提交时间与方式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向博士招生单位递交材料,并按照要求登录我校财务系统缴纳报名费,逾期不候。上述材料一经受理,不再退回。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若发现申请材料不实,将取消申请或录取资格。

4.信息采集和提交体检表

拟录取硕博连读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广外研招网填报信息,考试方式选择硕博连读;体检要求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然后将体检报告交至报考单位。

(二)“申请—考核”制

1.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同或者相近学科的教授的推荐信。除导师明确要求以外,不限制考生跨专业报考,但在报考前应征得所报考导师的同意。

(2)学历学位条件

申请人应为符合下列报考条件之一:

①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③申请人若持境外高校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名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④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申请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已修完所申请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需在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上取得了优异成绩,发表过高水平的研究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项目或科技成果奖励。

(3)学术条件和外语水平

申请人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具备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并提供相应的学术成果和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具体条件由各招生单位规定并提前公布。学校支持各招生单位对申请人的外语、学术水平等提出更高的要求。

(4)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检要求。申请人须承诺自己的报考信息真实。否则,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

(5)专业学位博士翻译(055100)报考条件:

①符合上述博士报考申请条件的第(1)、(2)、(3)、(4)条的相关规定。

②翻译博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需具备较为丰富的行业实践经验,一般应有5年及以上本专业领域或相关行业的工作经历经验,有明确的领域方向,且取得相当成就或较为优秀的成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具备较强的应用研究能力和潜质。成果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限制。

(6)专业学位博士法律(035100)报考条件:

①符合上述博士报考申请条件的第(1)、(2)、(3)、(4)条的相关规定。

②法律博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应已取得法学学士学位或者法学、法律硕士学位,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含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应有5年以上全职法律实务工作经历。

2.申请程序和材料

(1)申请程序

申请人按当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向报考意向导师和导师组提出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提交至相应招生单位,并完成网上报名手续。

(2)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①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②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后打印下载);报考定向培养博士生的考生,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对考生报考的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定向培养”的意见。

③身份证以及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并在入学报到后补交学历、学位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

④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成绩管理部门或者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⑤硕士学位论文及全部论文评阅书的复印件(应届生须提交开题报告及完成部分的论文初稿)。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申请人所在学校不要求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的,须提交能够代表自身学术能力的代表性中外文专著、论文、项目研究成果、调研报告等材料。

⑥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教授出具的专家推荐书。

⑦外语成绩单复印件。

⑧攻读博士学位阶段拟开展的研究计划。包含研究方向、研究问题(博士论文选题构想)、研究方法、参考文献等。

⑨从事相关工作的获奖证书、专业研究著作、论文、工作业绩证明等材料。

⑩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

⑪招生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必须保证各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上述材料一经受理,不再退回。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若发现申请材料不实,将取消申请或录取资格。

3.材料提交时间与方式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向博士招生单位递交材料,并按照要求登录我校财务系统缴纳报名费,逾期不候。上述材料一经受理,不再退回。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若发现申请材料不实,将取消申请或录取资格。

4.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广外研招网进行报名,预计2024年12月启动,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特别提示:报考前,请特别留意导师通过硕博连读已招生的情况。凡通过硕博连读方式完成招生指标的导师,不再通过“申请—考核”方式招生。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在综合考核阶段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6.录取类别为非定向与定向两种。拟录取的非定向考生须按照要求将党团关系和档案等转入我校。

(三)报名费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的报名费均为120元/人(不含网银手续费)。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只完成报名,没有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本次报名无效。完成报名流程后,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四)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定向或非定向等报考信息一旦上报,不能再更改。报名材料一经受理,不再退回。

四、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综合考核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开展下一批次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

凡报考定向培养博士生者,在正式录取前,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专业学位博士法律(035100)报考类别必须为定向。

五、学费标准、奖助学金、住宿情况和培养所在校区

(一)学费标准

1.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非定向生10000元/年;定向生20000元/年。

2.专业型博士研究生

翻译专业:非定向生35000元/年;定向生45000元/年。

法律专业:定向生90000元/年。

(二)奖助学金

为了激励研究生入学后潜心钻研,我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为主、以社会资助为辅、以学校补助为补充的研究生奖助金体系。

奖助学金种类

博士

国家奖学金

30000元/人·年

学业奖学金

不低于10000元/人·年(特等奖)

不低于7000元/人·年(一等奖)

不低于5000元/人·年(二等奖)

国家助学金

不低于13000元/人·年

“三助一辅”津贴

最低6000元/年

国家助学贷款

最高25000元/年

临时困难补助

最高3000元/年

研究生创新奖

最高60000元

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

最高6000元

国际学术会议资助

最高9000元

短期出国(境)访学资助

资助标准上限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当年度制定的最新资助标准

研究生出国(境)奖学金

最高20000元

备注

1.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比例及奖励金额的标准每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2.目前已经开展的“三助一辅”类岗位为研究生管理助理,津贴发放标准为600元/月,按一学年(共两个学期,10个月)进行发放。

(具体以学校实际发文为准)

(三)住宿情况

根据宿舍房源和住宿条件,1500-2200元/人·年。定向单位在广州市的博士生,不安排住宿。

(四)培养所在校区

1.白云山校区(白云大道北2号):英语语言文化学院,国际商务英语学院,西方语言文化学院,日语语言文化学院,东方语言文化学院,亚非语言文化学院,高级翻译学院,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中心,外国文学文化研究院,广东国际战略研究院,法学院,区域国别研究院。

2.大学城校区(番禺区大学城):经济贸易学院,金融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

由于学院搬迁、培养、实习等原因,具体培养所在校区可能会发生变化,以培养单位的实际安排为准。

六、就业

博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两种类型。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回原定向单位工作。非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后,实行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进行“双向选择”的就业办法。

七、报考咨询联系方式

(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电话:020-36207044,020-36773606

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邮编:510420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请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联系我们”栏目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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